释义 |
变更之诉,又称形成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原告需要借助法院的判决来改变既存的法律关系时,才有必要提起形成之诉,如果可以通过民法上的形成权以单方的意思表示即可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时,则无须提起变更之诉。 在变更之诉中,原告一般是要求法院变更其与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如离婚诉讼,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原告也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变更他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例如,债权人可依据民法典上的撤销权,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消灭已成立的买卖关系。 一、山西省农村户口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抚养费标准和户口无关,抚养费标准应该由父母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财产分割那半能折孩子抚养费吗 当事人关于离婚财产分割那半折抵孩子抚养费的请求,如果与对方协商后,经过对方同意的,是可以的;但若分割的财产数额较少,不能满足子女正常生活开支的,仍应给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