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助学贷款不一定需要贫困证明。助学贷款设立的初衷是帮助家庭困难的大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通常是需要学生开具加盖当地党委机关公章的贫困证明,才能申请助学贷款。近年来,除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对贫困证明要求较为严格外,其他类型助学贷款不需要提供困难证明,只需学生做出按时还款的个人承诺即可。各地贷款政策也有所不同,某些地方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以免开贫困证明,具体以当地要求为准。 助学贷款申请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贷款的数额、期限和币种要合理; 3、贷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5、申请人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6、家庭经济困难。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