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ICD10疾病被保险公司以继往为由拒赔,如何证明这不是同一疾病?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以继往为由拒赔,需要证明疾病不是同一疾病,但法律没有具体规定证明标准。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八条: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提出的保险金给付请求,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2.《保险法》第七十三条:保险人迟延给付保险金的,被保险人有权按照约定或者依照规定要求支付迟延期间的利息。 3.《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情况。 4.《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向参保人或者其委托人出具诊断证明,诊断证明应当标明疾病名称、诊断日期、医疗机构名称、医生签字等。 5.《医疗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参保人或者医疗机构对于医保待遇标准的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诉。 6.《ICD-10疾病分类国际统计分类》:疾病分类标准。 以上是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建议您在文章中加入个人实际案例或者相关调查数据,以增强文章可读性和说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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