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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机动车上牌新标准2021
释义
    律师分析:
    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新车上户须知: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来历凭证;3、机动车产品合格证;4、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注册登记技术参数表》;5、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6、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凭证;7、机动车牌照许可证;8、机动车指标控制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经机动车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核发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未领取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的,不准上道路行驶。
    第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提交有效的资料。
    第十条 机动车未领取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的车辆的标准照片;
    (三)机动车来历凭证,但海关监管车辆除外;
    (四)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五)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
    第十二条 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审核资料,检验车辆。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建立机动车档案,核发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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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3:5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