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照异地考试怎么处理 |
释义 | 申请异地考试的办理地点是现在居住地的车管所,只需要去现在居住地的车管所办理异地考试申请即可。 申请驾驶证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如果其居住地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变更到其他地方,可申请变更考试地点,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考试地,不需要返回原考试地点,但考试地点可以变更一次,申请人可直接在全国现居住地,预约修读剩余科目,通过的科目仍然有效。 异地驾考注意事项: 1、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以转出地车管所核发时间为准; 2、同意申请人的变更考试地业务只能办一次 ; 3、只有准驾车型为C类才可以申请; 4、申请人在原考试地已报名但还没有通过科目一考试的,可以在现居住地重新报名考试,原报考信息系统自动注销,重新报考后仍然可以变更一次考试地; 5、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在转入地以及转出地预约考试总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 【法律依据】 《交通法规扣分细则》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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