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当事人授权,应当签朋友的名字并备注代签人姓名。委托人在委托合同(协议)上签字写自己的名字,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授权委托人的时间限制要看合同的具体条款。关于委托期限,法律暂无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双方需要在委托合同中进行明确的约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依照委托人的意志处置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完成的事项的时间规定,委托人应按时间约定要求受委托人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项,受委托人也应在约定的时间内达到委托人的要求,如不能按时完成,则构成违约,不仅不能如数获得约定的报酬,还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你是在代理权限内签订合同的,则应由被代理人承担合同责任,你不承担责任。,如果你是在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如果被代理人追认的,则由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你不承担责任;未经追认的,则应由你承担民事责任。,只要代理人没有超出代理权限,不会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如和客户签订合同超出委托代理的范围,那就需要承担该合同造成的所以不良后果。,签合同委托人可以签自己的名字,当有代理人时需要经过当事人的许可,然后签订当事人的名字。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