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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安全生产两书一函指的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一、约谈通知书。二、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三、提醒敦促函。
    法律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两书一函”制度(试行)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通知》
    一、约谈通知书。按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的规定:对国省或者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及市商务局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要求的,对重大隐患未能及时发现或者发现后未能及时整改消除的,对辖区内商务领域发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不及时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谎报、隐瞒安全事故的等情形,以及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形,由市商务局发出《约谈通知书》,组织对下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相关责任人在被约谈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将约谈指出或交办的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商务局。
    二、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市商务局派出的工作组对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及企业在检查、督查、巡查、考核中发现的隐患问题,以及举报查实的隐患问题,其他需要整改的情形,由市商务局发出《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实行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整改通知书明确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督促有关企业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拟定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隐患问题彻底整改到位。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将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商务局,对逾期未进行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作为约谈条件进行约谈或启动问责。
    三、提醒敦促函。针对个别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辖区内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问题,近期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较大的,由市商务局直接向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监管负责人发出《提醒敦促函》,提醒敦促其督促企业抓好风险辨识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自《提醒敦促函》发出之日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工作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商务局。对逾期未开展提醒敦促或督促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作为约谈条件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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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 3:3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