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3、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法律依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二条第一款 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金融机构在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同时,要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