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中药材申请补贴,扶持项目主要针对于从事林下经济发展的行业等新型林业经营示范主体和农户(农户实施项目须以乡镇或村申报)。扶持范围:包括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发展。补贴标准:每个项目申报省级财政资金不超过30万。扶持对象:注册2年以上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国有林场,且从事林下中药材及其他种植业2年以上。林下种植基地规模不少于300亩,带动农户数不少于30户。 法律依据:《关于做好林下经济草本中药材种植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在选择试点单位时,应优先考虑4个因素:一是地方领导高度重视,明确专门机构指导林下经济发展工作,管理体制顺畅,管理职能明确;二是地方出台了林下经济扶持文件,地方财政已安排林下经济发展扶持资金;三是该区域中草药种植历史悠久,发展规模较大,市场份额占有比例高的地区;四是在试点布局上优先支持国家重点扶贫片区,以及造林育林护林、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效果明显的地区或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