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象竞合犯和结果加重犯的区别 |
释义 | (1)结果加重犯是一行为犯一罪,想象竞合犯是一行为触犯数罪名,数罪名是各自独立的,没有依附关系。想象竞合犯:实施抗税行为致人重伤,既触犯了抗税罪,又触犯了故意伤害罪,按故意伤害罪处。结果加重犯:实施抗税行为,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按抗税罪加重处。 (2)结果加重犯侵害的犯罪对象大多是同一的,例如伤害致死、强奸致死等;想象竞合则与之相反,其一行为所侵害的往往是不同的犯罪对象,如开一抢,打死甲,打伤乙。 (3)结果加重犯是犯一罪发生加重结果,其加重结果与基本犯罪的构成结果之间往往具有重合性。想象竞合犯除了行为要件以外,其它方面大多数有数罪特征,其中当然包括数个结果,这数个结果间较少具有重合性。 一、想象竞合犯与法条竞合犯的区别有哪些 想象竞合犯与法条竞合犯的区别如下: 1、法律性质不同,前者是犯罪行为的竞合,属于罪数形态,后者是法律条文的竞合,属于法条形态; 2、产生原因不同,前者是以行为人实施特定的犯罪行为作为中介,后者本身是法条之间的重合或交叉关系,不需要以犯罪行为作为中介; 3、罪过数量不同,前者具有多个罪过,后者只有一个罪过; 4、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数量不同,前者作用于体现不同直接客体的数个犯罪对象,后者作用于体现一个直接客体的单一犯罪对象; 5、法律后果不同。 二、想象竞合犯与牵连犯如何区别 想象竞合犯与牵连犯的区别是:想象竞合犯侵犯了数个客体,构成数个罪名。牵连犯以实施某种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性质不同,牵连犯的犯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想象竞合犯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处罚原则也不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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