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在电子税务局删除办税人员 |
释义 | 电子税务局删除办税人员方法如下: 1、登录江苏电子税务局的管理员账号,点击页面顶部的“纳税人管理”菜单,选择“办税人员管理”; 2、在办税人员管理页面,找到需要解除权限的办税人员,并点击其右侧的“修改”按钮; 3、在弹出的窗口中,将该办税人员的权限设置为“无”,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修改后的信息; 4、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修改请求,系统会弹出提示框,提示您是否确认提交修改请求。点击“确认”按钮,即可完成解除办税人员权限的操作。 税务局的职责: 1、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 2、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3、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4、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 5、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6、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7、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8、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 9、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10、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 11、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 12、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上所述,税务局是主管税收工作的政府机构,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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