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就业失业证丢失怎么补办 |
释义 | 就业失业证丢失补办方法如下: 1、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社区或就业局在网上查找《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发证机构、发证时间; 2、到报社刊登报纸声明作废,公示七日; 3.携带以上资料到就业局填写补办《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一套 补办失业证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2、居委会的证明; 3、照片一张; 4、失业申请表。拿这些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办理即可。 失业证丢失可以补办,办理程序: 1、就业失业登记证遗失或损毁需要补办的劳动者应由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二寸证件照一张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在实行居住地服务和管理试点街镇进行居住地登记的劳动者也可在居住地办理。 3、就业失业登记证如由用人单位遗失的,劳动者应持用人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等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补办手续。 4、首次申请补办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劳动者,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网上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补发流程予以补发。 5、在职人员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应在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按规定向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本回答所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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