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退伍再入伍叫做二次入伍。 退伍后可以重新入伍。军人从部队退伍以后是可以再次报名参军的,这个被称为是二次入伍。 二次入伍的基本条件:退伍后被编入预备役或者民兵后,战时所在部队转入现役。战时国家动员适龄公民入伍。和平时期退伍后因有专业技术可能再次被征召入伍。在地方考取军校被录取的。 法律依据 : 《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草案)》 第十条_依照法律规定应服兵役的公民,经初步审查符合下列征集条件的,为应征公民: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法律规定的征集年龄; (四)具备履行军队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文化程度等;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征集公民服现役的具体条件由国防部规定。 第十二条_退出现役的士兵,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再次入伍,优先安排到原服现役单位或者同类型岗位服现役;具备任军士条件的,可以直接招收为军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