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学校不退学费的,当事人可以先与学校负责人进行协商和解,看能否私下解决退费纠纷。 如果双方协商不下来的,学校还是不愿意退费的,当事人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投诉还是解决不了退费纠纷的,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的资料和证据,向学校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维权。 法律客观: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 学生认为学校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抵触的,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教育主管部门在实施监督或者处理申诉、投诉过程中,发现学校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规定的行为或者未按照本规定履行相应义务的,或者学校自行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改正;发现存在违法违纪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和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