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申报市级科技进步奖程序:申请人填写“×××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并加盖公章后交科技局,并交纳评审费;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在科学技术局网上进行公示,征求异议;批准后给予授奖和颁发奖金、获奖证书。各地规定不一,具体程序询问当地政府,但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 法律客观: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第十四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候选者由下列单位或者个人提名: (一)符合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专家、学者、组织机构; (二)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科学技术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有关个人、组织的提名资格条件,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可以提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候选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