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医保能在外地用吗 |
释义 | 可以在外地使用。 异地办理医疗报销的流程: 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打老家新农合咨询电话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出院后必须在居住所在地由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一份居住证明,如果是在外务工,需有务工单位,出具务工证明; 出院后持病历复印件、汇总明细单、住院收费票据、出院证明,再拿着患者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及居住或务工证明回参合所在地报销; 如果是从参合所在地直接到省外住院化疗,必须在走之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然后才可去外地住院治疗; 省外报销的比例最低,一般起付线2000左右,报销比例为合理费用的45%,花的少的话,很难报销几个钱的,医院级别越低,报销比例越高。 属以下长期异地就医情形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效力随即终止,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应到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注销手段: (一)参保人员返回本市长期居住、工作; (二)参保人员学习结束后返回本市; (三)原用人单位已办理减员并停止为参保人员参保缴费的; (四)因情况变化,已不属本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异地就医范围等情形的。 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注销后,参保人员可即时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享受住院、门特等待遇;于注销次月起按规定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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