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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问一楼电梯费的国家规定是什么?
释义
    一楼的住户和其他楼层的业主占有相同的份额,应当交纳电梯费。
    而且电梯运行服务属公共性服务,并不是只供部分业主享用的特约性服务,不会因为有些人不乘电梯,电梯的运行维护成本就降低。
    因此,一层应该与其他楼层住户相同,承受电梯运行维护费。
    但在国家无明确限定的情况下,有两种情况能够例外,。
    第一,在房屋销售前,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中明确限定、经全体购房人认可的;
    第二,业主委员会召集全体业主讨论,一致认为部分业主的花费能够减免,物业公司也能接受这一结果的,底层住户能够不缴或少缴电梯费。
    物业费包括电梯费吗
    物业费包括电梯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空调高空作业费国家规定
    空调高空作业费有什么国家规定吗?高空作业费属于市场行为,国家没有出台收费标准,根据空调安装的位置和施工的难度,双方自行协商来收取。我国《价格法》第三条规定:“ 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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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7: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