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协议找不到了怎么补办 |
释义 | 拆迁补偿协议找不到了可以带上当事人的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拆迁补偿协议上所列的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性的文件资料,到当地拆迁办,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借用复印一份,必须注意复印后要盖章,不盖章的没有法律效力。拆迁补偿协议即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拆迁补偿协议通常是一式四份,拆迁人、被拆迁人、拆迁公司和当地拆迁管理部门即拆迁办各持一份。拆迁协议书签订应注意以下事项: 1、对当前形势要有清醒的认识; 2、对拆迁项目的补偿安置政策要有全面的掌握; 3、要有一个平和的心态; 4、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努力争取拆迁补偿的利益最大化; 5、认真阅读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防止出现漏看条款的现象。拆迁协议书上应为被拆迁方即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亲自签名才可,如果产权人无法亲自签名,可以让他人代签,上应注明: (1)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工作单位; (2)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工作单位; (3)受托人因某某某某事项受委托,作为代理人; (4)代理的权限; (5)代理行为的有效期。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