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失业登记的办法:在劳动者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劳动者可以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来办理失业登记。 法律客观: 《失业登记证明书》是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制定的表格,由单位经办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到经办机构确认,可凭借此证书优先得到就业岗位。对于失业登记要符合以下条件:一、法律明确:失业登记的范围主要包括6类失业人员,分别是: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二、具有城镇正式居民户口,男年满16周岁至59周岁,女年满16周岁至49周岁,有劳动能力,目前无业,要求寻找职业的人员。主要包括:1、初中以上各类学校毕(结)业生中未继续升学或者未就业的人员;2、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退学,且没有就业的人员;3、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人员;4、被用人单位辞退或除名、开除的人员;5、解除劳动教养、刑满释放人员;6、在劳动年龄内,且没有工作的其他人员;7、按规定办理了农转居手续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