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能不能继承? |
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能否被继承,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公司章程不限制股权继承的,则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但如果公司章程限制股权继承的,按其规定办理。 一、公司股东去世,股权如何处理,是否可以继承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则还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应的规定。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具有资合性的同时,很大程度上更具有人合性。因此,《公司法》对此专门作了例外性规定,即如果公司章程对继承股东资格有除外规定的,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二、股权继承有哪些障碍和风险 在我国公司章程关于股权继承的障碍和风险有: 1、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另有规定的,合法继承人无法直接继承股东资格; 2、公务员等特定身份的人不得依照法律规定继承股东资格,但可继承股权所对应的财产权利; 3、股东资格被继承可能会给公司的运营带来负面影响。 三、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股东 公司的股权可以继承,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有限公司具有人和性,所以《公司法》就对有限公司股权继承做了特别规定,但是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只具有资合性,并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问题。这也是我国《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权继承,而没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份继承的原因。换句话说,也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是当然继承。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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