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景德镇市演出经纪机构注销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景德镇市演出经纪机构注销条件是什么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第六条规定,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的实施条件为: 1.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 2.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景德镇市演出经纪机构注销法律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 第六条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景德镇市演出经纪机构注销办理材料都有什么 1.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2.原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四、景德镇市演出经纪机构注销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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