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税收的种类,具体如下: 1、根据课税对象的属性,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 2、根据税收的征收管理权和收入支配权不同,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3、根据税种在税制结构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可分为主体税和辅助税等。 税的作用: 1、组织财政收入: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形式; 2、配置资源:调整市场失灵状况; 3、调节需求总量:充当调控杠杆调节社会经济; 4、调节经济结构:促进产业,消费结构合理化; 5、调节收入分:促进社会公平,减少差距 6、保护国家权益:维系经济运转,维护国家政权; 7、监督经济活动:对缴税实时监测。 税的基本特征: 1、无偿性:国家在进行征税以后,收入为国家所有,无需支付报酬; 2、强制性:国家按照相关的法律强制征收,并非一种自愿缴纳的模式,纳税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按时纳税,否则会受到法律责任的追究; 3、固定性: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先前规定征税的范围以及相关比例,为了方便征税的两方共同遭守,税收固定性包含时间的连续,也包含征收比例的限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