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宁波12号线北起余姚城际,南连象山城际。共设16站:慈城站—应家站—金山路站—梁祝站—高桥南站—联丰路站—丽园北路站—南站西路站—柳汀街站—七塔寺站—中兴路站—百丈路站—启明路站—钱湖大道站—云龙站—横溪站。这是宁波12号线一期。二期还将延长至奉化宁海和象山。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 第一条 第二款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不断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水平和服务品质。 统筹协调,改革创新。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协调衔接,加快技术创新应用,构建运营管理和公共安全防范技术体系,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预防为先,防处并举。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制度,加强应急演练和救援力量建设,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属地管理,综合治理。城市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负总责,充分发挥自主权和创造性,结合本地实际构建多方参与的综合治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