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满5年;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现标准为1513元以下;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现标准为15平方米以下;4、家庭人均财产认定标准为:3人户低于15万元、2人户及以下户低于17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3万元,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8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