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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学生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释义
    法律主观:
    学生隐私权和名誉权如何区分 未成年人隐私权 《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39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或查看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 个人信息 ,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法院 一律不公开审理,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于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性侵害案件,法院一律不得公开审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当给予被害人特别保护。 名誉权的定义 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人格权的一种。人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 侵权 人的法律责任。 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公民名誉权 名誉权可分为公民的名誉权和法人的名誉权,公民的名誉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在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真人真事进行报道、评论、传播时都不得与事实不符,而影响公民原有的社会评价。 2任何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的方法,损害他人的名誉。 3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陷害他人败坏他人名誉。 缺省的隐私权就是未成年人隐私权,所以名誉权和未成年隐私权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从双方的定义和内容上都可以看出两者之间巨大的差别,以上就是网小编在网上搜集到的相关 法律知识 ,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了解!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 律师咨询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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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10:3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