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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京商贷异地公积金贷款条件
释义
    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借款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居民,还要提供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由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
    2.要由购房者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来申请,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也要在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3.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无异常状态,且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达6个月(含)以上。
    4.借款人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没有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且个人征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5.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建修住房的证明文件。
    6.以所购买、建修的房屋作抵押担保,且所购买、建修住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
    7.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
    一、商贷提取公积金新规定
    商贷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有以下几点:如果是夫妻,则需要夫妻双方都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其次,当事人必须是十八岁以上,并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然后,当事人还必须有稳定的工作,或者有稳定的收入,信用状况良好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大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1、除销户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2)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
    (3)除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职工销户时,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符合规定的职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本人和配偶无所有权住房,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7)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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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5:3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