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合同自成立之日起对 合同当事人 具有 法律约束力 ,如果 一方不履行合同 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合同,构成违约,即毁约。合同签了一天毁约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要求赔偿损失。如果不想 继续履行合同 ,可以和另一方当事人进行 协商解除合同 ,或者可以在约定 解除合同的条件 成就时解除合同。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