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交通安全法49条规定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据此,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违反该条的行为及记分、处罚幅度为: 1、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不记分,罚款20-200元; 2、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记分3分,罚款20-200元; 3、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50元; 4、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5-50元; 5、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5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2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本条是对在道路上发生故障的机动车采取安全措施的要求。机动车发生故障后需要停车排除的,要求驾驶人立即开启危险报警灯,并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所谓“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是指道路外的场地或者道路上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区域,如高速公路上的紧急停车带内或者右侧路肩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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