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公司破产后是否追究股东 |
释义 | 法律分析: 企业破产,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公司破产,首先向法院申请破产,成立清算组、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然后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确认,依法进行清偿;之后清算结束后,制作清算报告报确认;最后破产程序终结,办理公司的注销登记,公司破产。 公司破产流程: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2、成立清算组。 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销。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衍生问题: 申请破产条件是什么?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指债务人以提供债权人接受的劳务、技能服务等折抵货币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 2、债务人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而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的; 3、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即是债务人的资产价值少于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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