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合同撤销权的规定包括哪些? |
释义 | 民法典中的合同撤销权包括四种情况:一是当事人之间存在重大误解;二是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三是对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四是对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此外,法律还规定了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 在民法典中,合同撤销权包括以下情况:当事人之间存在重大误解,或者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或者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或者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民法典合同撤销权范围有哪些? 民法典合同撤销权范围包括: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受欺诈、受胁迫,或者显失公平的,撤销权消灭。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结语 民法典中的合同撤销权包括四种情况,分别是当事人之间存在重大误解、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以及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出现以上情况,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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