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包括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简易程序是基层法院在一审时对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且被告人同意该程序的案件进行审理的程序。但不是所有案件都能适用简易程序,比如: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2、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3、有重大社会影响的。4、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5、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6、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九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二) 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三) 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四) 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五) 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六) 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七) 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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