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生前转存折给儿子走后需要分财产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一定属于财产转移,如果是属于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钱,是不属于财产转移的,这种赡养义务包括在生活、精神、感情上对父母尊敬、关心和照顾,还包括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如果夫妻一方给父母钱是在对自己的父母尽赡养义务,给钱就不算是转移财产。其次,如果超出赡养义务大额地将钱给父母,在没有其他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很有可能是在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老人转存折给儿子离开后需要分财产吗? 不一定属于财产转移,如果是属于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钱,是不属于财产转移的,这种赡养义务包括在生活、精神、感情上对父母尊敬、关心和照顾,还包括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如果夫妻一方给父母钱是在对自己的父母尽赡养义务,给钱就不算是转移财产。其次,如果超出赡养义务大额地将钱给父母,在没有其他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很有可能是在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转移夫妻财产的规定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子女老人生前不照顾,老人去世后遗产怎么办? 法律分析:照顾老人是可以多分遗产的。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老人的财产是儿子继承的,那么儿子能不能转给媳妇能? 法律分析:继承权虽然是一种财产权,是以一定的婚姻、血缘关系为前提的,具有一定的专属性,也就是说,继承人要么行使权利,要么放弃权利,主观上,是不能转让的。继承权作为一种具有人身性质的财产权利,是不能转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你好,老人去世的抚恤金怎么分,老人生前的保险不是老人孩子的父母和配偶交的 法律分析:抚恤金的产生,与死者死亡密不可分,虽然在性质上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但遗产实质上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便属于继承人共有,而抚恤金属于近亲属共有,故抚恤金的分配上可以参照遗产分配方式进行分配,由于抚恤金是在一方死亡后即婚姻关系终结后产生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另一方不能分割。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赡养人尽了赡养义务表现为经济上供养老人、生活上照料老人、精神上慰藉老人、照顾老人的特殊需要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如何写自己的遗嘱,两个儿子,一个女儿,财产给儿子,女儿有权干涉,老人愿意给谁啊 遗嘱可以写给女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女儿也属于继承人,因此遗嘱是可以写给女儿的。并且立遗嘱人也可以订立遗嘱将财产赠与国家或者继承人以外的人。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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