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南山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地址:深南大道南山劳动大厦四楼电话:26563035、26665890二、南头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地址:南头街98号南头大厦二楼208室电话:26465995三、南山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地址:南山区常兴路1号顺天大厦附楼四楼电话:26475181 法律依据:《深圳市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处于无业状态的以下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办理失业登记:(一)年满16周岁,已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二)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含解聘工作关系)且用人单位停止缴交社会保险费的;(三)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关闭、破产停止经营的;(四)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五)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就业的;(六)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七)”农转居”等其他失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