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70年到期续费是一个月续一次吗 |
释义 | 一、房屋产权到期续费是一年一续吗 房屋产权到期续费不是一年一续的,目前怎么缴纳没有具体的规定。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是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来延续使用年限的,但是就住宅70年产权到期自动续期和40年产权到期按法律规定办理暂无明确细则,要缴纳多少费用,怎么缴纳都没有明确规定。 二、房屋产权可以变更吗 房屋产权可以变更,只需要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即可。如果房屋进行确权之后房屋的相关信息发生了变动,应当及时携带不动产权证、变更事项证明材料等必要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变更。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发生变更的材料; (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三、房屋产权相关的使用年限 房屋产权相关的使用年限有: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产权到期可以自动续期,但续期的费用并没有明确规定,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是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来延续使用年限的,但是就住宅70年产权到期自动续期和40年产权到期按法律规定办理暂无明确细则,要缴纳多少费用,怎么缴纳都没有明确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以后,如果土地使用者继续使用土地,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以外,其它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出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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