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犯罪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前者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却仍积极追求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后者是指其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有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可能,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从而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一百条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