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未遂的一般概念是什么 |
释义 | 一、犯罪未遂的一般概念是什么 1、犯罪未遂的一般概念: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是区别于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要标志;行为人实施的犯罪实行行为必须已实际指向犯罪对象,必须表现行为人的行为意图,同时要给犯罪的直接客体造成了直接的现实威胁;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导致。 着手的主观和客观这两个基本特征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 (1)犯罪未得逞; (2)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举动犯的概念是什么 1、举动犯,是指行为人一经着手实行犯罪行为,就完全具备了法律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即犯罪一经着手即告完成。行为犯的一种。在这类犯罪中,只有犯罪预备、预备阶段的自动中止与犯罪既遂之分,而没有犯罪未遂和实行阶段自动中止存在的可能。在中国刑法中,学者们认为像罪中的策动叛变罪、策动叛乱罪宣传煽动罪等,以及其他普通刑事犯罪中的传授犯罪方法罪等,都属于这类犯罪; 2、举动犯与行为犯在本质上是有着区别的,这两种犯罪行为都是既遂的形态,如果是犯罪未遂的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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