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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超时加班是否应该支付加班费?
释义
    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好加班的,超时工作给加班费是合法的,但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或者不给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超时加班给加班费合法吗
    超时加班给加班费违法。公司安排职工超时加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的规定。因此超时加班虽然给了加班费,但也属于违法行为。
    不给加班费给调休合法吗
    具体而言,只调休而不给加班费是否合法,分以下几种情况来定:1、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进行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该加班时间不可以用调休处理,只能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2、安排周末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调休代替。但如果用人单位无法安排调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该时段的加班即使后期安排员工调休,用人单位也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因此,平常周末加班的员工以调休来代替加班费的是合法的。
    特殊工时制有加班费吗
    依据《劳动法》以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相关规定,职工每周工作40小时,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种标准工时制度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其中综合工时制度是指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综合工时制的加班费
    1.法定节假日排班的员工,依法享有300%日工资的加班费。2.法定节假日轮休的员工,依法不享有300%日工资的加班费。3.法定节假日本应轮休又召回加班的员工,依法享有450%日工资的加班费(延长劳动时间和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叠加)。4.注意:召回加班又在综合工时制计算周期内安排补休的员工,仍应按照300%日工资享有加班费。
    单位强制加班给加班费这样合法吗
    不合法。1、除4种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可以强制员工加班工作;2、上述法定情形是指以下四种情况:(1)、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3)、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该内容由 冯卫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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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9:3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