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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完购房合同可以转让吗
释义
    刚签订购房合同想转让是不可以的。预售合同才可以转让,1.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不得转让。2.预售合同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
    一、可以转让预售商品房吗
    预售商品房是不可以转让的,国务院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
    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二、购买的预售商品房能否转让,有哪些程序
    预售商品房再转让的前提条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有关主管部门办理了有关于续后,在预售商品房尚未实际交付前,预购方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转让他人,办理了转让手续的,认定转让合同有效。转让预售商品房的,首先《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在有效期之内,在具备这一前提条件后,按照有关商品房转让的规定,办理程序如下:
    (一)
    转让方与受让方须签订转让合同(一式两份),合同中应载明转让的预售契约编号、转让原因、转让金额、转让面积、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和须承担的义务等内容。其中,转让金额与原预售契约价款相一致。转让合同需经开发企业认可、签字盖章。
    (二)
    转让双方持预售契约、转让合同及有关证件到销售登记的交易管理部门申办预售转让登记。经审核转让合同并符合规定的,经办人填写《预售商品房转让审批表》,报当地房屋主管部门审查。
    (三)
    交易管理部门对批准转让的,通知转让双方缴纳印花税。其中两份印花税的正本由转让方与受让人各执一份,副本由开发企业、交易管理部门各执一份。转让方所持有的预售契约正本移交给受让人,待房屋正式交用后,凭此件办理过户手续。经办人将转让合同副本、转让审批表等有关材料归入原登记留存的预售契约档案。对不准转让的,应通知转让人。
    三、预售期房能买卖吗
    1、预售商品房购房人尚未支付全部购房款的,应征得开发商同意后,再与受让人签订新的买卖合同。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转让房屋应通知开发商,并通过开发商协助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买受人变更,或办理转让合同登记备案手续;2、如果买受人变更或转让合同登记无法办理,或者很快就能拿到房产证的,买卖双方也可以约定在出卖人拿到房产证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由于这种方式存在一定风险,可以请律师起草相关合同条款;3、如果转让方在购房时办理了按揭贷款手续,受让方也需要办理按揭贷款。双方应到原贷款银行查询是否可以办理抵押转贷手续。如能办理,双方可直接按银行规定办理手续。无法办理的需要转让人应先还清银行抵押贷款,再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五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条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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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9 15: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