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码头岸线接近开发极限,陆域港界优化调整。 2、盘活土地资源,落实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安置及改造升级需求。 3、调整面积约65.5758公顷。 法律依据:《宁波北仑柴桥大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位于北仑柴桥街道大湾片区,规划范围西至大榭二桥连接线,北至大榭二桥,南至大榭一桥,东至黄峙江,调整面积约65.5758公顷。 2、盘活土地资源,落实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安置及改造升级需求 本次调整片区(北仑黄峙江西、大榭一桥二桥之间地块)原为北仑区柴桥街道大湾村土地,北仑区为了开发该地块、配合北仑柴桥临港新材料产业园建设,对大湾村进行征地拆迁工作,投入了大量人力财力。受岸线资源限制,原港口腹地需求有限,导致调整范围内港区土地闲置状况明显,土地资源利用不足与此同时,北仑临港工业用地及相关配套产业用地需求强烈、土地资源错配现象严重,导致该片区投入产出严重失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