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有一个人名字的房子归谁?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屋只能有一个名字,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需协商分割。离婚时,无论房屋是否共同财产,子女都没有权利分得。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子只能拥有一个名字。如果房屋全部是由个人财产购买,那么房屋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该房屋不能进行分割。如果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那么他们应当签订离婚协议。 一、婚前房产离婚后一般会怎么判 房子是婚前买的,如果一方婚前全款支付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还贷则该首付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该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金额应当由夫妻共同分割。 二、民法典有小孩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破裂申请离婚时,对于房产的分割主要还是看该房产是否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可以明确的是,无论房产是否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第三人包括其子女都是没有权利分得该房产的,若是房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则另一方不能分得房屋所有权,若是共同财产则由夫妻双方进行分割。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屋只能有一个名字,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可分割。如果婚后还贷,则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对于有小孩的离婚,房产分割主要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无权分得房产。若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则另一方无权获得所有权。若为共同财产,则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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