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的材料和办理程序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第二次起诉离婚所需的材料和程序。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据材料,如子女抚养费争议需提交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家庭暴力、对方与第三者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或分居满两年事实的证据等。法院安排开庭后,如无法达成调解意向,则会根据提供的证据出具判决文书。 法律分析 第二次起诉离婚所需的材料包括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据材料。 2、涉及子女抚养费争议的,应提交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程序 第一,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准备好应判决离婚的相关证据,比如有家庭暴力、对方与第三者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或者分居满两年事实的证据等; 第三,法院安排开庭后,如无法达成调解意向,则会根据提供的证据出具判决文书。 结语 根据相关材料准备好诉讼材料,并前往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如无法达成调解意向,法院将根据提供的证据出具判决文书。涉及子女抚养费争议的,应提交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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