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编写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律师分析: 对于尚处于立项阶段(未动工)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方案编制深度应与主体工程的设计阶段一致,如果主体工程项目处于可行性研究阶段,则方案编制深度应达到可研深度,如果对于主体工程项目到了初设阶段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深度应达到初设阶段。由于建设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在可研阶段的主体工程没有初设阶段详细,特别是在施工组织、总平面布置等方面,因此,在可研阶段编写主体工程项目概况介绍中容易出现与水土保持关系密切的建设内容介绍不全,反而将于水土保持关系不大的建设内容详细介绍。其中比较容易漏失的有施工过程中临时道路、临时排水工程、临时生产生活区、堆料区等临时占地及施工边坡、拆迁安置、弃渣利用场地等占地情况。因此,对于建设项目中与水土保持关系不密切的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例如生产工艺、施工工艺、施工方法等能反应水土保持有关的内容进行介绍,主体工程项目概况介绍主要应该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组成及布置、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施工组织、移民(拆迁)安置、投资与进度安排等7项。对与水土保持关系不密切的内容要高度概括,简明扼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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