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汇算清缴是调表不调账吗? |
释义 | 汇算清缴属调表不调账,是指在有关税务机关开具汇算清缴凭证时,非调账汇算清缴属调表不受弥补,仅由有关税务机关审核复核,不调账的情况。也就是说,由于汇算清缴涉及的税负已有关税务机关查税或调整,交纳的税负金额已通过完税凭证和有关税务机关汇算清缴凭证确认,就不再需要通过调账来调整和补足应纳税额。 但是在汇算清缴属调表不调账的情况下,应当注意着重以下几点: 首先,有关税务机关开具的汇算清缴凭证应严格按照实际情况做好核对;其次,要认真审核确认汇算清缴属调表是否符合实际;最后,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应当及时向有关税务机关申报和报送完税凭证信息,以确保汇算清缴准确无误。 拓展知识: 汇算清缴是在纳税人申报汇算义务前,根据纳税人财务报表及法定会计凭证、实际发生的经营等活动,加以核实确认的工作。经有关税务机关查税或者调整,交纳的税负金额已经通过完税凭证和汇算清缴凭证确认,不再需要通过调账来调整和补足应纳税额的,就是汇算清缴不调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4)纳税人申请退税。 纳税人申请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银行账户,并在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 汇算清缴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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