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类取费是指在机械台班预算价格中,不因施工地点和条件的不同而发生变化的那部分费用,它是一项比较固定的费用,亦称为不变费用。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和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二类取费是指在机械台班预算价格中,随着施工地点和条件不同而发生较大变化的那部分费用。它只有在机械运转工作时才会发生,属于支出性质的费用,亦称为可变费用。包括:人工费、动力燃料费、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