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保险机动车负责事故比例60负什么责任 |
释义 | 1、被保险机动车方负全部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100%; 2、被保险机动车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70% 3、被保险机动车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50%; 4、被保险机动车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30%。机动车是否投保了附加险即不计免赔险,如果投保了不计免赔险则不用考虑免赔额;如果没有投保不计免赔险,则按照下列规定在上述比例计算赔偿款的基础上,按照下列免赔率免赔: (一)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5%,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全部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20%; (二)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10%; (三)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增加免赔率10%; (四)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增加免赔率1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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