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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属于附加专项扣除的是
释义
    不属于附加专项扣除的是:
    1、子女教育:
    (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
    (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2、继续教育:
    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3、住房贷款利息;
    4、住房租金;
    5、赡养老人;
    6、大病医疗;
    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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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1: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