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车损险包括哪些 1、车损险,因为碰撞、倾覆、火灾、爆炸等保险事故而导致的车辆受损; 2、自燃险,因为本车线路、电器、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运载货物自身原因导致起火,造成被保险车受到的损失; 3、玻璃险,主要可保被保险车只有挡风玻璃或车窗玻璃发生的破损; 4、盗抢险,可保被保险车受到保障范围内的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以及在此过程当中受到的损坏。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