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塔城地区中小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中教育教学事故等级 |
释义 | 法律分析:塔城地区中小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中教育教学事故等级分为: 1、一般教育教学事故(3级); 2、较大教育教学事故(2级); 3、重大教育教学事故(1级)。 法律依据:《中小学(学前)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第三条 教育教学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程度,分三个级别: (一)一般教育教学事故(3级); (二)较大教育教学事故(2级); (三)重大教育教学事故(1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