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拾得遗失物占有拒不归还可行吗? |
释义 | 拾得遗失物占有拒不归还不可行。拾得人将遗失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的,按照侵权行为处理,赔偿因不返还造成的损失。 一、捡到东西索要报酬标准 没有这条标准,法律有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的规定,而将地上的遗失物、遗忘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民法上称为“取得不当利益”。既然是“不当利益”,归还失主就是义务,而失主索取失物则是其权利。物品所有权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向拾得人支付报酬。 二、无主物的所有权归谁具体法律是怎样规定 无主物的所有权归谁具体法律的规定: 1、取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可以要求支付必要的费用,但不能要求支付报酬。但遗失物人发出悬赏广告,愿意支付一定报酬的,不得反悔; 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同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聘公告。自有关部门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有关部门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损坏、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拾得人拒绝返还遗失物,按侵权行为处理。拾得人不得要求支付必要的费用。也无权要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三、警察是不是要负责自行遗失 遗失物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须为动产。不动产如土地即使时间久远致边界不清也不构成遗失物。除一般动产外,有价证券、银行存折及各种证书等也属于动产范畴。 2、须无人占有。遗失物在拾得前必须不为任何人占有。判断占有是否丧失,应依社会一般观念,根据具体情况,考察原占有人是否具有事实上控制该物的可能性。仅一时丧失对物的占有,并不能构成遗失。因此,占有的物品偶然进入他人地内、建筑物内,均不能构成遗失物。在自己房屋遗失的物品,不能视为遗失物。并且占有丧失必须具有确定性。无人占有是一种客观状态,与遗失人的主观认识无关,因此即使失主知悉遗失物的下落,仍不妨碍遗失物的成立。 3、须非无主物。遗失物占有的丧失非基于所有人之意。法学广义上的遗失物包括同性质、同特征的漂流物和失散的饲养动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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