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权的分类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物权的分类是什么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或者是,指的是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二、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是什么 1、设立的目的不同 设立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使用价值,设立债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交换价值。 2、权利性质不同 用益物权多为具有独立性的主权利,担保物权多为具有从属性的从权利。 3、标的物不同 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为不动产。 4、客体价值形态的变化的影响不同 用益物权的价值形态变化对其有直接影响,担保物权价值形态的变化对其并无影响。 5、存续期间不同 用益物权只有在物权关系被解除以后,才归于消灭。权利人取得用益物权之后,就可以对标的物进行使用、收益;担保物权的权利人不能在设定权利后立即实现权利,只有在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且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物权人才能行使变价受偿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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